收費標準
身份別 | 掛號費 | 自負額 |
---|---|---|
3歲以下兒童 | 100 | 0 |
3~69歲一般民眾 | 100 | 50 |
70歲以上民眾 | 0 | 50 |
榮民 | 100 | 0 |
70歲以上榮民 | 0 | 0 |
福保(低收入戶) | 0 | 0 |
重大傷病(同病名) | 100 | 0 |
重大傷病(不同病名) | 100 | 50 |
職業傷害(同病名) | 100 | 0 |
殘障人士(手冊-重度) | 0 | 50 |
※自付額50元(健保局收取,規定醫療院所代收)
※藥費部份負擔(健保局收取,規定醫療院所代收)
△合乎下列資格者,免收藥費部份負擔:榮民、福保(低收入戶)、重大傷病、職業災害(同病名)
※診斷證明書:正本一份100元 同期間、同病名加開第二份50元。
健保局特別提示:中醫門診「健保不給付」之項目
- 開放性骨折之整復
- 對健康無直接影響
- 屬美容範圍者如黑斑、雀斑等
- 療效未顯著者,如斜視、老花、散光、近視、白髮等
- 原藥材(飲片)
- 高價
- 療補並效之藥物
- 非病態減肥
- 三伏貼(三九貼)
- 推拿師整復師之推拿等,以上特別提示不得申報健保。
健保局規定:健保「中醫給付項目」有限制中藥之使用____________
依「全民健康保險中藥用藥品項表」所收載為範圍,係以行政院衛生署核准經由G. M.P中藥濃縮廠製造之「調劑專用」及「須由醫師(中醫師)處方使用」之濃縮中藥為限;複方濃縮中藥並應用列屬行政院衛生署整編之「臨床常用中藥方劑標準處方」。
依上述規定,健保只給付衛生署列表的濃縮中藥,其他一律不給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