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所簡介About U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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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費標準

身份別 掛號費 自負額
3歲以下兒童 100 0
3~69歲一般民眾 100 50
70歲以上民眾 0 50
榮民 100 0
70歲以上榮民 0 0
福保(低收入戶) 0 0
重大傷病(同病名) 100 0
重大傷病(不同病名) 100 50
職業傷害(同病名) 100 0
殘障人士(手冊-重度) 0 50

※自付額50元(健保局收取,規定醫療院所代收)

※藥費部份負擔(健保局收取,規定醫療院所代收)
△合乎下列資格者,免收藥費部份負擔:榮民、福保(低收入戶)、重大傷病、職業災害(同病名)
※診斷證明書:正本一份100元 同期間、同病名加開第二份50元。

健保局特別提示:中醫門診「健保不給付」之項目
  1. 開放性骨折之整復   
  2. 對健康無直接影響
  3. 屬美容範圍者如黑斑、雀斑等
  4. 療效未顯著者,如斜視、老花、散光、近視、白髮等
  5. 原藥材(飲片)
  6. 高價  
  7. 療補並效之藥物
  8. 非病態減肥
  9. 三伏貼(三九貼)
  10. 推拿師整復師之推拿等,以上特別提示不得申報健保。

健保局規定:健保「中醫給付項目」有限制中藥之使用____________
依「全民健康保險中藥用藥品項表」所收載為範圍,係以行政院衛生署核准經由G. M.P中藥濃縮廠製造之「調劑專用」及「須由醫師(中醫師)處方使用」之濃縮中藥為限;複方濃縮中藥並應用列屬行政院衛生署整編之「臨床常用中藥方劑標準處方」。
依上述規定,健保只給付衛生署列表的濃縮中藥,其他一律不給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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